公證

收養契約公證

收養契約經公證可證明收養人與被收養人(或其法定代理人)之真意與契約內容,具備法定形式與證據力,有助於後續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。

辦理應備事項

請於到所前備齊下列文件,以利流程順利進行。

  • 收養人、被收養人(及法定代理人)身分證正本
  • 收養契約書(可先傳草稿由公證人審閱)
  • 戶籍謄本等身分關係證明
  • 法院認可收養前之公證,請先確認是否符合收養要件

常見問題

收養契約公證的目的與效力為何?
收養契約經公證可證明收養人與被收養人(或其法定代理人)之真意與契約內容,具備法定形式與證據力,有助於後續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。
辦理收養契約公證需要準備哪些文件?
辦理收養契約公證應備下列文件:收養人、被收養人(及法定代理人)身分證正本、收養契約書(可先傳草稿由公證人審閱)、戶籍謄本等身分關係證明、法院認可收養前之公證,請先確認是否符合收養要件。實際所需文件請以公證人審閱後為準。
如何預約辦理收養契約公證?
可來電 (02)2536-1230,或透過本所「聯絡我們」頁面線上預約。事務所地址: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42號9樓之11(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林家駿事務所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