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證

遺囑公證

透過公證遺囑,由公證人依民法規定在場見證、筆記宣讀講解後製作公證書,可確保遺囑人真意、減少事後爭議,並具備法定形式與證據力。

辦理應備事項

請於到所前備齊下列文件,以利流程順利進行。

  • 立遺囑人本人身分證正本
  • 遺囑內容(可事先提供草稿由公證人審閱)
  • 涉及財產者請備財產相關證明(如權狀、存摺等)
  • 若指定見證人,見證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到場

常見問題

遺囑公證的目的與效力為何?
透過公證遺囑,由公證人依民法規定在場見證、筆記宣讀講解後製作公證書,可確保遺囑人真意、減少事後爭議,並具備法定形式與證據力。
辦理遺囑公證需要準備哪些文件?
辦理遺囑公證應備下列文件:立遺囑人本人身分證正本、遺囑內容(可事先提供草稿由公證人審閱)、涉及財產者請備財產相關證明(如權狀、存摺等)、若指定見證人,見證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到場。實際所需文件請以公證人審閱後為準。
如何預約辦理遺囑公證?
可來電 (02)2536-1230,或透過本所「聯絡我們」頁面線上預約。事務所地址: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42號9樓之11(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林家駿事務所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