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應備事項 請於到所前備齊下列文件,以利流程順利進行。 立遺囑人本人身分證正本遺囑內容(可事先提供草稿由公證人審閱)涉及財產者請備財產相關證明(如權狀、存摺等)若指定見證人,見證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到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