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證

遺囑公證

透過公證遺囑,由公證人依民法規定在場見證、筆記宣讀講解後製作公證書,可確保遺囑人真意、減少事後爭議,並具備法定形式與證據力。

辦理應備事項

請於到所前備齊下列文件,以利流程順利進行。

  • 立遺囑人本人身分證正本
  • 遺囑內容(可事先提供草稿由公證人審閱)
  • 涉及財產者請備財產相關證明(如權狀、存摺等)
  • 若指定見證人,見證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到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