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證

合夥契約公證

合夥契約經公證可確認合夥人真意、出資比例、盈虧分配及退夥等約定,具備法定證明力;若約定逕受強制執行,有助於日後權利實現。

辦理應備事項

請於到所前備齊下列文件,以利流程順利進行。

  • 各合夥人身分證正本(法人請備法人登記證明及代表人身分證)
  • 合夥契約書(可先傳草稿由公證人審閱)
  • 出資或財產相關證明(若涉及特定財產)
  • 委任代辦時:授權書、印鑑證明、代理人身分證正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