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應備事項 請於到所前備齊下列文件,以利流程順利進行。 出租人、承租人雙方身分證正本租賃契約書(可先傳草稿由公證人審閱)房屋所有權狀或使用權證明(若為二房東須有轉租權證明)委任代辦時:授權書、印鑑證明、代理人身分證正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