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證

非三代親聲明認證

認證聲明人於「與某人非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」等聲明書上之簽名或蓋章為真正,供對外證明親屬關係使用。

辦理應備事項

請於到所前備齊下列文件,以利流程順利進行。

  • 聲明人本人身分證正本
  • 非三代親聲明書(可先傳草稿由公證人審閱)
  • 委任代辦時:授權書、印鑑證明、代理人身分證正本